概述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簽發的娛樂牌照包括:
(a) 遊戲機中心牌照
任何人士如擬開設遊戲機中心,必須申領遊戲機中心牌照。遊戲機中心可分兩類:為16歲或以上人士而設的成人中心和為16歲以下人士而設的兒童中心。
(b) 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任何人士如擬經營娛樂中心或舉辦設有有獎遊戲的遊藝會及賣物會等活動,必須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為確保安全及防止兒童受賭博的不良意識影響,凡具有賭博意識或可能對玩耍人士構成危險的遊戲,均不會獲批准進行。
(c) 獎券活動牌照
慈善或非牟利機構如擬售賣獎券以支持慈善活動或為機構籌款,必須申領獎券活動牌照。
已領取獎券活動牌照的機構如擬在公共街道售賣獎券,必須另外取得批准,以免與其他籌款活動的日期有衝突或阻礙行人和車輛來往。
已領取獎券活動牌照的機構如擬在公共街道售賣獎券,必須另外取得批准,以免與其他籌款活動的日期有衝突或阻礙行人和車輛來往。
(d) 麻將/天九牌照
麻將/天九館是供顧客進行麻將/天九耍樂的賭博場所。
麻將/天九牌照授權指定人士在指定地點及時間經營麻將館;僱用員工,須事先得到批准。
麻將/天九牌照授權指定人士在指定地點及時間經營麻將館;僱用員工,須事先得到批准。
(e)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不同行業的商人,可舉辦比賽來推廣業務。比賽如帶有博彩成分(例如抽獎或擦卡之類),便須領有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f) 氹波拿牌照
氹波拿牌照是簽發給聯誼、康樂性質的會所,以便這些會所可以為會員提供氹波拿遊戲作消遣。會所舉辦氹波拿遊戲活動,不得用以牟利;同時,遊戲方式也受嚴格的牌照條件規管。
(g) 公眾舞廳牌照
訂定公眾舞廳發牌制度的主要目標,是希望透過管制,確保舞廳內不會出現淫褻低俗的行為。持牌人因此必須遵守嚴格的牌照規例或條件,包括僱員及可進入舞廳的人士的最低年齡限制、照明度和座位安排等。此外,舞廳僱用員工,也須事先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