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總主任(牌照)
建築安全組
消防安全、執法及檢控組
消防安全分組
職責:
  • 就簽發牌照予酒店及賓館、床位寓所、卡拉OK場所以及簽發合格證明書予會社,制訂消防安全規定。
  • 進行視察,確保有關處所符合規定的消防安全標準,才簽發牌照/許可證/合格證明書。
  • 監察獲發牌照/許可證/合格證明書的酒店及賓館、床位寓所、卡拉OK場所和會社的消防安全標準。
執法分組
職責:
  • 在承諾的時間內調查有關無牌酒店、賓館、會址、床位寓所、卡拉OK場所及違反發牌條件經營的持牌處所的投訴,並採取適當行動。
  • 統籌及參與與其他部門的聯合突擊行動,以採取執法行動,打擊無牌處所。
檢控分組
職責:
  • 檢控無牌酒店、賓館、會址、床位寓所和卡拉OK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開設者,以及違反發牌條件經營持牌處所的牌照持有人/經營者/管理者。
娛樂牌照、資訊科技及行政組
娛樂牌照分組
職責:
  • 簽發遊戲機中心牌照、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獎券活動牌照、麻將/天九牌照、公眾舞廳牌照、氹波拿牌照及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資訊科技分組
職責:
  • 為牌照事務處提供資訊科技管理及諮詢支援。
行政分組
職責:
  • 為酒店及賓館、床位寓所、卡拉OK場所以及會社的牌照簽發提供行政支援服務。
  • 為牌照事務處提供人事、財政及一般行政支援服務。
諮詢組